2014年5月24日,一名妆扮时尚的年轻女子来到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一家烟酒商店。"我马上要结婚了,要置办酒席。"女子对店主高娟(化名)说。
在店里,女子一会儿要买高档烟,一会儿要买高级酒。高娟一看小店来了大买家,非常高兴,还主动帮对方搬酒拿烟。转眼间,女子买了十几条烟和几箱酒。该付钱了,她忽然对高娟说:"我还要到旁边店里买点水果,你可别把这些东西搬走了。这样吧,我把手机先押在这里!"
高娟没想那么多,就同意了。
女子离开近20分钟后,高娟等得有些着急了,便到旁边的水果店寻找,却不见踪迹。高娟感觉情况不对劲,一查自己的收银台,发现8000元营业款不翼而飞。她立即向友好北路派出所报案。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但店里没有监控,而犯罪嫌疑人用来抵押的手机不过价值几百元,且手机中无通讯录、短信、微信、QQ聊天等内容。民警未因此气馁,经反复查看,终于找到一张未删除的照片。高娟辨认后,确定照片中的人就是嫌疑人。
民警根据这张清晰的自拍照片,开始查找嫌疑人的行踪。2014年10月底,民警终于在乌鲁木齐市三宫附近一家小宾馆将嫌疑人孙某抓获,并从其包内搜出一张监狱释放证。
讯问中,民警了解到,孙某今年33岁,山西太原人,20岁出头就来到乌鲁木齐闯荡。因长得漂亮,能说会道,她一直混得不错。但她不满足于现状,贪慕虚荣,走上了招摇撞骗的歧路。2006年,孙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冒充"公安局局长的女儿",先后骗取了崔某17万元。事发后,孙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14年3月,因在狱中表现较好,孙某被提前释放。
证据面前,孙某不得不交代了自己趁高娟不备,盗走其收银台内8000余元营业款的事实。
目前,孙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拘。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